臺北市信義區第三屆「社區素描」寫生比賽簡章
一、宗旨:
為推廣社區美學教育,鼓勵熱愛藝術及寫生創作的民眾,一起珍惜美麗的生活環境。藉由共學及競賽中建立情誼,在得獎作品展示中相互觀摩分享,以提昇民眾藝術涵養及認識社區素描之美。
二、指導單位:臺北市政府民政局、教育局
主辦單位:臺北市信義區公所、臺北市信義社區大學、財團法人光寶文教基金會
承辦單位:畫‧話臺北社大寫生聯誼社
贊助單位:永和市「育人美術社」
三、寫生比賽日期:2010年1月9日(週六)08:30-10:30(一般性天候不佳照常舉行。但:若遇颱風,臺北市宣布停止上班、上課,將另擇期舉行。)
四、比賽地點:信義社區大學校園(臺北市信義國中-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58巷1號)及周邊風景
五、參賽資格:限18歲以上(民國81年,含以前出生),具中華民國國籍者。
已榮穫臺北市信義區第一、二屆「社區素描」寫生比賽-「特優獎」者不得參加。
六、報名方式、地點:
比賽當天08:30-09:00攜帶身分證明正本至報到處-信義社區大學(臺北市信義國中-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58巷1號),由承辦單位驗證及發放比賽畫紙-統一規格8開(約20公分×14公分—長寬差總和2公分以內),蓋上活動章即完成報名手續。逾時一律不再受理。
七、參賽作品要求:
寫生比賽作品上皆不得附加、黏貼,例如:印刷品、照片、現成物等。一律限用黑色鉛筆繪畫材料,違規者取消比賽資格。
八、參賽作品收件:
收件時間:比賽當天10:00-10:30。請於規定時間內交件,提前及逾時一律不受理。
收件地點:(同報名處)。
九、獎項內容與義務:
(一)特優(3人):獎金新台幣1,000元,獲頒得獎證書。
(二)佳作(6人):獎品(高級A4素描本一本),獲頒得獎證書。
(三)入選(20人):獎品(高級6B鉛筆及紙筆各一支),獲頒得獎證書。
*備註:
1、獎金由畫‧話臺北社大寫生聯誼社之社團費支應,獎品由永和市「育人美術社」贊助。
2、全部參賽作品,本會有展覽、攝影、刊登及出版等權利;如遇著作權爭議,作者應自負全責。
3、如無適當優秀作品,評審會得決定該獎項從缺。
十、評審及結果公佈:
(一)評審團由主辦單位聘請。
(二)得獎名單將於比賽當天11:30以前完成評審,於收件處現場張貼公佈。
另於次日臺北市信義社區大學網站公告。
十一、作品退件:
(一﹚未得獎作品,比賽當天11:30-12:00之間,憑身分證明証件退件。
※ 退件地點:(同收件處)
※ 逾期未領回者,主辦單位不負保管責任並得逕行處理,作者不得異議。
(二﹚得獎作品,俟展出完畢後另行通知。
十二、活動:
頒獎時間及地點:比賽當天11:30公布成績時一併頒獎。
展出時間及地點:比賽當天適逢信義社區大學98-2期末成果展,作品併入活動會場展出。
十三、參賽細則:
(一)得優選獎作品退件:於展期結束由承辦單位通知作者領回作品,逾期未領回者,主辦單位不負保管責任並得逕行處理,作者不得異議。
(二)參選作品有抄襲他人作品或冒名頂替者,取消其參賽資格及得獎資格,並追回獎金、學習獎勵券及得獎證書等。
(三)凡參加「臺北市信義區第三屆『社區素描』寫生比賽簡章」者,視同接受本簡章所載事項。
(四)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,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訂正公告之。
洽詢電話:﹙02﹚8789-7316鄭人豪老師、0919-993-805林振揚社長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