個人資料保護法告知內容
報名方式
報名時間
- 週一至週五 18:30-20:30
- 週 六 09:30-11:30 (暑假期間:07/15-08/31,週六暫停現場受理)
學員資格
報名攜帶資料
- 新生:1吋半身照片 一張、現金。
- 舊生:信義社大學員證、現金。
收費項目一覽(依臺北市社區大學收退費標準規定訂定之)
- 報名費:200元。
- 學員證費:100元。
- 保險費:每人200元(詳參:學員意外險Q&A)。
- 學分費:每學分1000元,以3學分計算。
本學期上課18週,每門課,每週上課3小時,總計上課54小時。
(除有特別註明一或二學分課程外)。
- 雜 費:冷氣費:200元。
烹飪課程:400元(設備維護及冷氣費)。
電腦課程:1000元(設備維護及冷氣費)。
- 其他費用:因上課所必需之耗材或講義等收費規定均詳,課程大綱或上網點選課程資料。
- 旁聽費:每門課程每次250元。
(春、秋季課程:開學第一、二週提供免費旁聽外,第三週起每門課程僅限旁聽一次)。
(不接受旁聽:額滿、戶外課程) (寒/暑期課程:僅接受開學第一週免費旁聽)。
(旁聽生須遵守及配合本校校園安全管制等相關規定,但不享有正式學員的各項權利及福利 ) 。
- 註:各班級請自行開會決定是否要吹冷氣,若整學期都不吹冷氣,春/秋季班請於開學後第三週前、寒/暑假班請於開學後第一週前,經全班決議後完成教室冷氣設施使用意願之簽署,並擲回社大辦公室申請,將統一辦理退費事宜。逾期則視同同意使用,不予受理退費申請,謝謝配合。
優惠方案說明 :
- 秋季班舊生團報+新生早鳥:學分費9折優惠,限三學分課程。優惠報名期間:06/11(二)-06/22(六)。
- 秋季班:舊生同一日報名兩門以上課程,得免繳報名費;非同一日報名,則減免第二門(含)以上的報名費。
- 暑期班:舊生免繳報名費;新生第二門(含)起免繳報名費。
- 春/秋季當期班代:報名春/秋季班,享一門學分費八折優惠。(僅限3000元學分費)
- 敬老優惠:70-79歲享學分費八折;80歲以上享學分費七折之優惠。(僅限3000元學分費)
秋季班折扣:
民國43年以前(含)出生,即享70歲之優惠;民國33年以前(含)出生,即享80歲之優惠。(憑身分證)
選課優惠對象
(此欄優惠折扣僅限3000元學分費之課程如下,低於3000元以下之課程及寒暑假短期課程不適用於此欄優惠)
請檢附相關證明,優惠課程、雜費恕無優惠,優惠折扣僅得擇一使用
- 敬老優惠:年滿70歲以上,學分費8折;年滿80歲以上,學分費7折。(須檢附證明佐證)
- 身心障礙人士優惠:重、中、輕度,學分費5折。(須檢附證明佐證)。
- 春/秋季當期班代:報名春/秋季班,享一門學分費八折優惠。(僅限3000元學分費)
- 信義區里長、鄰長優惠:學分費7折。
- 原住民、新住民優惠:學分費5折。(原住民持戶口名簿、新住民持居留證或護照佐證)。
- 低收入戶優惠:每科學分費5折。(須檢附證明佐證)。
加退換選規定(依臺北市教育局106年11月8日府法綜字第10634134700號令辦理)
加退換選請攜帶收據及身份證,退選者本期報名費及製證費恕不退費,各項費用退費基準如下:
- 報名費:不退費。
- 學分費:學員於開學二週內辦理課程加退選,申請退選者全額退費;逾加退選期間後,於開學第三週內申請退費者退還七成;於開學第四週起申請退費者不予退費。但第九週前,有下列特殊因素並檢具證明者,得依未上課週數比例退還已繳費用,於第十週起不受理特殊因素退費:(一)懷孕。(二)工作調派出國。(三)搬遷至外縣市。(四)重大傷病。
- 雜費:除學員證製證費不退費外,其餘項目準用前款規定辦理退費。
- 代收代辦費:未購置材料、書籍或其他物品者,全額退還已繳納之費用。保險費依保險契約之約定辦理。
- 保證金:學員出席課程時數達總時數五分之四者,保證金應全額退還。
其他不退費狀形:
- 報名暑期及寒期等短期課程,第一週內可退換課,以一次為限,第二週起不再受理。
- 所選課程限學生本人上課,不得由他人頂替或冒名上課,如經查獲,本校得取消當期上課資格並沒收該課之全部費用。
- 為維護學習權益,學員若有不當行為,以致影響班級運作或教師教學情事,本校得取消其上課資格並沒收該課之全部費用。
注意事項
- 春秋季課程,開學後二週內,可持收據及身分證,至社大辦公室改選其他未額滿課程,以一次為限,第三週起不再受理改選,恕不受理電話改選。
- 凡採行【混成教學 /多元彈性教學】者,即因應疫情、天災等無法預期因素造成實體課程無法進行時,得視需求機動調整為線上遠距教學方式續以完成課程教學。學員請自行斟酌後再行報名繳費。
- 本校對所辦理之課程、活動、講座、工作坊、優惠方案等,均保有最終變更或調整之權利及最終解釋權。
- 為維持上課品質,如有擾亂秩序、干擾講師上課或影響學員學習之情事,經勸導無效,本校得取消該學員上課資格,且該學期費用不予退費。
- 因故未能開課之班級,除製證費外,其他項目將全額退費,凡經通知退費者,請於開學後三週內,持繳費收據及有照證件辦理退選作業;已開班者,則依各項費用退費基準辦理退費。
- 報名繳費後,即表示您同意本校的【報名須知】、【選課須知】及【個人資料保護法公開聲明】之相關規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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